美育之所以主要是“情感教育”,这是由审美活动的性质和美感的性质决定的。如前所述,在审美欣赏中,人们摆脱了实用的、功利的束缚,对审美对象采取一种审美的态度,精神完全贯注于对美的观照之中,由于审美对象的作用,而使主体着重产生了感知、情感、想象和理解等综合的心理活动,于是便产生了审美感受,即美感。美感是多种心理功能综合交错、共同活动的结果。审美全过程的最后成果是审美情感,即审美愉快。这种愉快,既不同于生理感官和欲望得到的满足而产生的快感,也不同于由伦理道德和理性追求的实现而产生的精神愉快,它是超脱了任何利害关系、对对象无所欲求的快感,是在感性中积淀着理性的精神愉悦,这是一种特殊的审美情感。人们一旦进入到这个审美领域,情感就会得到净化,精神则能得到升华,情操也会变得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