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婴幼儿,应根据他们的心理特点,施以正确的教育方法。我国著名儿童教育家陈鹤琴在《家庭教育》一书中提出了11条对幼儿教育的基本原则。
1.对于教育小孩子,做父母的最好用积极的暗示,不要用消极的命令。这是因为,无论什么人,受激励而改过,是很容易的,受责骂而改过,是不太容易的,而小孩子尤其喜欢听好话,而不喜欢听恶言,所以用激励教育法为好。
2.积极的鼓励比消极的刺激好得多。这是因为,小孩子喜欢奖励的,不喜欢抑阻的。愈奖励他,他愈喜欢学习;愈抑阻他,他愈不喜欢学习。但激励法不可用得太滥,一滥恐失其效用;刺激法若用得适当,也是很好的,不过只可偶尔为之而已。
3.小孩子好模仿,做父母的一方面要以身作则,一方面还需替他选择环境以支配他的模仿。这是因为,好模仿是小孩子的心理特点之一。虽然他模仿的结果与所模仿的动作不尽相同,但有几分是相仿的。这就要求成人一面事事要以身作则,一面处处要留心小孩子所处的环境,使他所听的所看的都是好的事物。这样,他自然而然也受了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