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分类,也是思维水平的一种体现方式。国外有人利用分类测验对4~14岁的儿童的思维活动水平进行研究,发现儿童从4岁开始会进行简单的分类。这些年龄阶段的儿童,其分类一般以事物的具体特征和事物的功用为分类标准。他们先能对物体进行分类,然后才慢慢学会给概念下定义,即用言语概括出分类的原则或标准。幼儿(5~6岁)一般是根据事物的表面的、非本质的特征或偶然的具体特征进行分类。
我国心理学工作者王宪钿等曾用绘有物体的图形卡片给4~9岁的几组儿童进行分类,以研究儿童概念的发展,每张图片内容可分属二级概念,如动物:
鸟-鸽子、麻雀、乌鸦
(二级概念)
野兽--虎、象、熊。
(一级概念)
(图片内容)
要求儿童对它们进行分类。结果显示,4~9岁儿童分类活动的发展顺序大致如下:不能分类-→依感知特点分类-→依生活情境分类-→依功能分类-→依概念分类-→,在5~6岁之间,出现分类活动的明显变化按第一、第二级标准分类明显减少,按第三、四级标准分类渐多。到6~7岁依功用和本质特征进行分类的人数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