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作为人的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其主要作用在于保护人的身体健康。夏日炎炎,求其凉爽防暑;寒冬凛冽,求其保暖御寒。同时,依据孩子自己身体的特点,适度地着装,又能显示出他独特的美来,这就是俗话说的“人是衣裳马是鞍”,“三分容貌七分打扮”。更重要的是,服装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反映人的精神面貌和趣味爱好,郭沫若说:“衣裳是文化的象征,衣裳是思想的形象。”一般说来,朴素、大方、舒适的衣着代表着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给人一种美感;肮脏、褴褛、奇装异服则是颓废消极的心理状态的外在表现,不能给人美感。因此,我们不能不对孩子的服装予以重视,简直可以说应该象关心心灵美与行为美一样的关心孩子的服装美。因为孩子的穿着如何,不仅会影响人们的视觉形象,反映出父母审美情趣的雅俗,更主要的是服装的式样、色彩等直接影响着孩子的审美情趣与审美能力的培养。费尔巴哈说过:“难道裁缝不是具有真正的审美感吗?难道衣服不是同样也要在艺术的论坛前受裁判吗?”衣服要受到艺术的裁判,而经得起这种裁判的衣服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孩子天天要穿衣服,如果父母自觉地通过衣着细事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审美教育,天长日久。这对他们形成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无疑是有极大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