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虽然有许多不利因素,但与成年残疾人相比,也有许多有利因素。即缺陷给残疾儿童的发展带来的某些新的动力,对某些方面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首先,儿童的可塑性较大,他们的世界观尚未完全形成,如果给予积极正确的引导,他们会以残疾为动力,更加刻苦顽强地面对生活,这种觉悟与意志的力量是巨大的。
其次,儿童身体功能的代偿能力较强。生理学、心理学的研究证明,人的肌体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各种感觉器官是互相联系、综合起作用的。当一个器官活动时,经常有其他器官配合活动。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有很大的可塑性,在儿童期以后的发展过程中产生机能的重新组合或部分代替,损坏了的或发育不足的机能可以得到部分矫正和恢复,这是一种与正常发展过程不完全相同的,有特殊性的发展过程,即代偿和康复。残疾儿童的某种感官、肢体或神经系统部分机能受到了损害,但他们还完整地保存着其他感觉器官、肢体的机能,因而能弥补替代有残疾的部分。如聋童的视觉可以部分地代偿听觉的缺陷;盲童的听觉、触觉异常敏感,可以部分代偿失去的视力;双上肢伤残的儿童可以用脚写字、做事,用口叼笔画图画。由于儿童正处在发育期,因此,他们功能代偿的能力比成人强,他们完全可以通过一定的训练做到生活自理,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