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尽早让孩子感受到音乐刺激。幼儿听觉器官的发育完善,要早于其它器官。当孩子还不会说话、不能走路时,他已经能听音乐,并能感受到音乐作品所表现的情绪,例如听到欢快的乐曲就喜悦、微笑,听到柔美的摇篮曲就会平静下来,所以在幼儿出生前后成人就可以给他听一些乐曲,简短、形象鲜明、悦耳动听的音乐,或者唱些简单的歌曲,哼些活泼、轻快的曲调,以促进幼儿对音乐的基本感受,诱导他对音乐的情绪反应。
为了让幼儿的注意力集中到音乐上,大人可以在收听音乐、唱歌、哼曲的同时,随着音乐节奏在面前摇摆花手帕或彩带;也可帮助幼儿做些有节奏的活动,如挥手、拍手、点头、屈膝、原地弹跳等;或者让他去寻找音乐从什么地方发出。这样幼儿的音乐听力就会很快发展,并表现出对音乐的喜爱,他会倾听音乐或歌曲,并逐步去模仿听到的音乐声音,甚至能发出成人所唱歌曲的片断音调,还能体现出一定的节奏感。
2.培养孩子对音乐的兴趣。幼儿长到两岁半,已经知道音乐是由各种乐器奏出的。他们见到乐器,就想去抚摸、玩弄,使乐器发出声音,并流露出喜悦的情绪。这时成人要为孩子创造多接触音乐的环境,注意培养他对音乐的兴趣。在托儿所和有条件的家庭,成人可以通过演奏乐器或音乐,引导幼儿区分音的高低、长短、强弱及音色变化,如在钢琴的高、中、低三个音区弹奏同一旋律,使幼儿知道声音的高低不同;敲击小铃、木鱼和鼓,使幼儿了解音的长短与强弱不一;用几种不同的乐器演奏同一乐曲,使幼儿明白音色随乐器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