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研究和实践证明,6岁前幼儿的智力发展水平是可以识字的。
提倡早期阅读的理由如下:
(1)识字(阅读),是有助于儿童智力发展的创造性活动。因为要识字,就要知觉、记忆、理解、判断,就能逐渐地在思维的抽象水平上进行富有创造性的语言和概括力的练习。幼儿虽有明显的具体形象思维的特点,但识字可促进幼儿抽象思维的发展。
(2)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平行发展。在发展口头语言的基础上与书面语言练习结合起来,使儿童以听、说、读结合的方式来学习语言,对未来的书面语言能力的发展更为有利。
(3)儿童6岁前对文字、声音的辨认是一种有刺激性的“游戏”。幼儿已具有识字的动机和心理需要。
(4)识字是一种优越和全面的活动。在识字过程中,有空间和时间、符号和概念、编码和译码等高级思维过程的活动,儿童在这些方面的尝试,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基础。
当然,对在幼儿期是否要识字是有争议的。一些专家认为,幼儿期应以游戏为主导;而另一些专家认为,可以教幼儿识些字,但教幼儿识字不应像对小学儿童那样进行单纯的练习和背诵,而是应用能调动儿童全部积极性去进行个人探究活动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