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孕早期服药是否影响胎儿的智力?会不会发生畸形?要解答这些疑问,首先应了解一个小生命发育过程的特点,其次了解已知的有害因素以及如何预防或早期检查。人类的生命以卵子和精子结合成受精卵为起点,此后开始在输卵管内的旅行,同时进行分裂,约经3~4天到达子宫,游离2~3天后着床,即母儿间有了“血肉联系”,受精卵可以从母体吸取各种营养。受孕后在8周以前称为胚胎期,约90%的器官系统在此期分化发育形成,在此期的第1~2周,如有害因子作用于胚胎,轻者少数细胞受损,但可通过补偿而不出现异常;重者大部分细胞或全部细胞受损,则可致胚胎死亡,而中止妊娠。受孕第3~8周是最敏感期,应避免一切有害因子的侵袭,小心保护胚胎的发育。8周以后称胎儿期,主要以生长为主,致畸敏感性明显降低,但小脑、大脑皮层及泌尿生殖系仍进行分化,因此仍有一定的敏感性。
影响胚胎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因素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环境中的化学与物理因素。由于职业或地区的关系,有些孕妇接触工业生产或农药中的汞、苯,铅、砷等较多,这些元素有一定的致畸作用。而地区性缺碘又和先天畸形、早产、死产、地方性克汀病、新生儿甲状腺肿等有关。我国有关规定明确指出孕期应脱离有害环境、改变工种、缺碘地区应普遍补碘。
孕妇在孕早期应避免接触放射线。不同孕期接受不同剂量的照射其结果亦不相同。据报道如在受孕20天内照射可导致胚胎死亡,20~50天内照射达一定量时,可能导致胚胎中枢神经系统和眼或骨骼的畸形。因此,当妇女有停经史或计划妊娠的月份里,应避免医源性的X线照射,至于广泛应用的B超检查,怀孕期间是否该做?做多了是否有害?至今尚无有力依据说明超声对胎儿,新生儿有损害。从事电脑操作的妇女亦有不少顾虑,但至今对此无肯定的看法。吸烟对胎儿的影响:吸烟对胎儿的危害已被肯定,吸烟不仅对胎儿生长发育有影响,还有报导吸烟者流产机会多、致畸的危险性也增加。被动吸烟结果和主动吸烟一样,甚至更严重。
药物的影响: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取决于药物的理化特性,即分子量大小、脂溶性程度,也取决于服药的时期。在受精卵着床阶段,外因不会导致畸形,在孕4~5周时脐带已建立,但吸收药物的量还是比较少的,到第5~9周是最敏感的时期,用药宜十分谨慎。妊娠3个月后各器官基本发育完善,此时即使接受致畸药物,一般亦不会产生畸形,但有可能产生药物中毒症状,影响胎儿的器官功能,总之,孕妇服药应遵医嘱。目前肯定的致畸药物主要有下列几种:
(1).抗癌药,在妊娠3个月内使用,致畸的可能性较大;
(2).激素,无论是雌激素、孕激素、雄激素或可的松均不宜应用。口服避孕药内含激素的量较小,但为了避免畸形,服药期间或停药半年内受孕仍主张人工流产;
(3).抗生素,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均可通过胎盘到胎儿体内,因而反复多量使用对胎儿有害,尤其四环素、氯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链霉素、磺胺类药物对胎儿和新生儿是无害的;
(4).镇静药,大量使用氯丙嗪类、巴比妥类可致畸。其它药物,如抗糖尿病口服药、抗甲状腺药也应慎用和慎重选择。即使维生素,有些种类过量亦不宜,如维生素A、D、K等。
微生物感染对胎儿的影响:目前比较注意的有先天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弓形体、支原体、急性肝炎病毒等。不少医院已常规检查孕妇妊娠不同阶段血中的相应抗体,阳性者给予治疗或进一步检查。
遗传因素:遗传病常有家族史,或男女一方有染色体或基因的异常。除近亲结婚外,高龄妇女其子代遗传性疾病的机会也明显高。因此,应严格执行婚姻法,凡有可疑者均应作相应的产前诊断,例如早期绒毛检查、中期羊膜腔穿刺及罕见病例的胎儿镜检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