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法规要及时:大人对儿童必须有一致的要求,矛盾的教育方法会增加其行为问题。必须明确哪些行为要加以限制或纠正,哪些给以表扬奖励。对孩子提出的要求必须明确。法规建立后,家长与儿童双方都要执行。要在孩子开始懂事、能分辨好坏时建立法规。
(2)奖惩要分明:奖惩有两个重要的原则:一是及时,可使儿童即刻懂得受奖励的行为是好的,受欢迎的;而受惩罚的行为是不良的,被人厌恶的,应该克服。二是说到做到:事先给儿童说明奖惩条件,以后按这个法规执行,不应该只说不兑现。及时兑现所订的法规,对纠正儿童的不良行为和培养良好行为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