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天生就是吵闹的、冲动的、有要求的和无法预料的。当孩子们有些行为使父母们不高兴时,父母们必须欣然地忍耐而不加斥责。容许孩子本身的一些孩子般的无害的幼稚的行为,而不是压抑他们,把他们训练得早熟,象个“小大人”。
家长必须预料到和容许的行为是:
走到水盆边玩水;
在体育游戏中喊叫;
在玩耍时把衣服或地板弄脏;
连续进行体育活动;
玩耍之后衣服肮脏;
粗心、健忘和不机智。
对这样一些行为要沉着地容忍,但不要暗示你赞成这些行为或希望它们长久地保持下去。也不要允许孩子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不顾别人。
每个孩子,有时都会对父母发脾气。如果你允许你的孩子自由地表达和公开表示这些带敌意的感情,它们很快就会消失。如果,他对父母有气和不满的感情不容许在家里表达,那么,这种感情就会集结在孩子心中。孩子就会寻找一些方式来发泄。如:幻想伤害父母、消极、行为放肆、撅嘴、冷淡地走开、不说话或不合作,以及欺侮别人。承认一个孩子有权对你表达他的消极感情(包括不安的恐惧情绪),并不意味着你要宽容或赞成这些感情。这不过是表示,你承认这些感情在正常的家庭生活过程中是存在的,同时你相信坦率的交谈将会促进相互的了解。
忍耐气愤的感情或消极的反应的程度,当然是根据父母的个人信念、价值观和安全感而有所不同。某些父母只允许孩子说出自己的感情。例如,“当你把我关在家里时,使我非常生气。”或“爸爸,当你打我的屁股时,我感到十分的害怕。”而另一些父母,对孩子口头的表达则不加限制,而且当孩子骂他们,如,“我恨你,我希望你死”时,也若无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