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对孩子要尊重和平等对待。孩子虽然还小,但是,他们也和成人一样有自己的个性,有自尊心,应象对待大人一样,平等地对待孩子,既应当是孩子的教养者,也应当是他的朋友。正如马克思的夫人燕妮所说的“成为你亲爱的孩子的忠实而不苛求尊敬的伙伴”。
首先,应当爱护孩子的自尊心。
其次,应当尊重孩子的人格。当让孩子做什么事时,应当用商量的口气,不要强迫命令。孩子犯了错误时,不能用冷淡和讽刺的态度对待孩子,也不要拿别的孩子跟他比。更不能无故打骂孩子,以免挫伤他的自尊心。苏联政治家捷尔任斯基说过,“拷打、严厉和刑罚永远不能作为一种影响儿童心灵和良知的好方法。因为它们时常留给儿童的印象,就是成人的暴行。拷打、严厉和刑罚不是养成儿童的固执的脾气,便是养成他们不可挽救的怯懦虚伪。”
当大人做错事,说错话时,也要鼓励孩子大胆指出来,小孩子也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批评大人。如果我们不想培养百依百顺、服服贴贴的小绵羊,那么父母就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尊重孩子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