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相容法是指父母对孩子所要进行教育的内容、方式方法必须与孩子的心理需求相适应,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的一种德育方法。这里讲的心理相容,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孩子对父母表示认同,愿意接近受其影响;二是孩子对父母教育的内容表示认同和信服;三是父母的教育态度和方法要符合孩子的心理需要。家庭德育的目的,就是父母要用科学的方法,有目的地影响、强化或改变子女的观念、认识、态度,使孩子的道德行为习惯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父母要想改变和纠正孩子的思想道德品质,必须以“心服”为前提,而要想让孩子心服,就必须做到心理相容。
在实际教育中,往往有二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父母与孩子在思想观念,教育内容和方式上本来就处于心理相容,即无冲突状态,教育的目的,主要是进一步提高其认识,起强化作用。如虽然孩子对道德规范的理解还不太全面、正确,但父母在对其进行某种道德规范教育时,心理上并无冲突,只要教育方式得当,很容易达到教育目标。另一种是心理相容,并不排斥心理冲突,而是通过心理冲突,达到心理相容。当然,这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经过多次反复,即父母多次改变教育内容和方式,直至达到心理相容,改变其态度和行为。这后一种情况,主要是对那些缺点毛病,甚至错误比较严重、顽固的孩子,一般需要经历较为复杂的教育过程,才能达到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