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性质上,可分为肯定性评价和否定性评价,即对儿女优良品行的正强化、如表扬、赞许和奖励等;对儿女不良品行的负强化,如规劝、批评和惩罚等,运用两种方式,关键是父母要学会掌握品行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并且贯彻“以表场和奖励为主、批评和惩罚为辅”的原则。
从评价的主客观关系上,又可以分为他人评价和自我评价。所谓他人评价,就是在家庭德育中,父母和亲朋好友对儿女的品行进行褒贬性的判断。这种利用家庭舆论环境对儿女品行进行监督与引导的方法,对他们品行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所谓自我评价,就是在父母的引导下,让儿女对自己的言行作出是非善恶的判断。这也是儿女进行自我教育和修养的一种方法。在家庭德育中,事实上这两种方法是互相依赖,相互促进的。
从评价的动态发展上,又可以分随机性评价、阶段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随机性评价是指父母可以随时、随事、随地对儿女进行经常性、直接性的褒贬判断。这种评价方式的好处,在于能够对儿女的道德品行进行及时引导。阶段和总结性评价是指经过一个阶段后,父母对儿女在这一阶段的品行作出褒贬判断。这二种评价方式的好处,在于能够让子女比较全面地了解自己品行的优缺点,达到“长善救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