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家长由于过于迁就、怜悯孩子,给他们制订了许多有害的“过分照顾”的生活制度。不让其参加劳动,整日无所事事;又有一些家长因孩子智力低下,而对其冷落,不关心孩子良好习惯的培养而采取放任态度,结果使孩子甚至连最简单的家务劳动都不会,当然也就无法谈起养成爱劳动和勤奋的品德了。
综上所述,弱智儿童的品德形成,是靠教育培养的结果,但由于弱智儿童在心理发展上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不但决定了对他们进行品德教育有其特殊的重要意义,而且也决定了对他们进行品德教育的内容、原则和方法同样也有其特殊性。也就是说,这些内容,原则和方法,只有与弱智儿童自身的心理特点相结合,才更有针对性,更切实可行,更富有成效。具体地讲,弱智儿童的家长和教师,在培养弱智儿童的品德时,在内容上应该有所侧重,在品德教育原则上应该有最基本的特殊要求,在品德教育的方法上应该灵活多样、因人而异。总之,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培养其好的生活习惯,然后再去要求孩子学会有遵纪守法等较高层次的道德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