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自幼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如3~4岁时可以教会洗手、洗脸、穿衣服。5~6岁学会刷牙、系鞋带、整理抽屉等。让学龄儿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是有好处的。
(10)家长对子女爱护、关心、照顾是必要的,但不可特殊,不要过分溺爱。往往由于家长爱得不当,教育无方,而使子女养成任性、自私、骄傲自满、不尊敬长辈等不良习惯。
(11)家长应注意让自己的孩子和周围小朋友一起玩,让孩子主动把自己的图书、玩具给同伴们看,这样做有利于改变性格孤僻。
(12)自幼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平时要启发孩子对各种食物的兴趣,一定要纠正偏食、挑食的不良习惯,以免影响孩子的身体和智力发育。